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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6 旦旦记趣
作者:陈忠实    文章来源:人民教育出版社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6/6/20
 

 

本文选自《散文》(海外版)2000年第2期。陈忠实,当代作家。

外孙取名旦旦,已经长到两岁半,常有“惊人”之语出口。每每听到,先是猝不及防,随之便捧腹,或忍不住而喷饭,且不能忘。

他很贪玩,几乎没有片刻的闲静,即使吃饭,仍然是手不闲脚亦不停。这时候,我便哄他说,你不好好吃饭,屁股上都没肉啦!顺手便捏一捏他的小屁股,再鼓励一番,好好吃肉,屁股上就长肉啦。他便真听了话,张口接住他妈妈递到嘴边的一块肉,刚嚼了两下,估计还未嚼碎,便急忙咽下,跑过来,背过身,撅起小屁股:“爷爷你再摸一下,看看长肉了没有?”在一家人的哄笑声中,我只好将错就错:“长了长了!再吃再长!”我亦忍不住笑,这才叫立竿见影!林彪要中国人学习“语录”要“立竿见影”,肯定没有想到这样快的效果和这样幼稚的荒诞和荒谬!

旦旦吃了一块豆腐,蹦过来,转过身,又一次撅起小屁股,认真地说:“爷爷你再摸一下,看看屁股上长豆腐了没?”哇!一家人全部放下碗,停住筷子,笑得前仰后合。

然后就没完没了。一次连一次地重复如前的动作和姿势,一次比一次更加认真地问:

爷爷你再摸一下,屁股上长蘑菇了没?

爷爷你再摸一下,屁股上长木耳了没?

我已经再没劲儿笑了,无可奈何地对他说,旦旦的屁股成了副食超市了。

有一天,我要上班了,照例先和旦旦说再见,然后就走到门口。旦旦却急了,从沙发上跳下来,鞋也顾不得穿,光着脚跑过来,边跑边喊,爷爷别走爷爷别走。我就站住安慰他。他却盯着我喊:爷爷我送你。我也就释然,还以为他缠住我不让出门呢。我拉开门,他先蹦了出去,站在楼梯口,伸出一只小手来。我尚弄不明白他要做什么,就牵住他的手引他进门回屋。小家伙抽回手去,甩了几下,又伸到我面前。我女儿终于明白了,提示我说,他要跟你握手送别呢。我恍然醒悟,随即弯下腰伸出手去,攥住他的小手。他却当即跳着蹦着,另一只手像翅膀一样上下扇着扇着,嘴里连续丢出一串话来:再见拜拜巴尼哈!那就这。

我对于这突如其来的发挥毫无心理准备。旦旦表演完毕,向我摇摇手,又跑回屋里沙发上去了。我走下楼梯走过楼院走出住宅区的大门,心里还一直在想着。“再见”和再见的英语口语“拜拜”他早都会说了,自然是他爸爸妈妈教的。“巴尼哈”是维吾尔语“再见”的意思,肯定是奶奶教给他的。我和老伴今年夏天去了一趟新疆,就学会了这么一句维吾尔语的“再见”。这些当然都不足为奇,奇就奇在“那就这”从何而来,谁教给他的?

想想也不难破译。家里来了人,说完了事,送客人出门,握手告别时我常习惯说“那就这”。意思是我们说过的事就这样了。不仅如此,打完电话时,我也习惯说一句“那就这,再见”。这娃娃不知观察了多少次我的举动和说话,终于和我要来表演一回了。

从这天开始,这样的握手告别仪式就成为必不可缺的铁定的程序,我一天出几次门,就有几次这样的表演仪式,地点也必须是门外的楼梯口。有一次因事急我匆匆开门出去,走到楼下,从窗户里传出旦旦的哭声,哭声不仅大而强烈,且很悲伤,我感到了一种他被轻视了的伤心,我犹豫一下,还是返身回家,补行了那个握手告别的仪式。他的脸蛋上挂着泪珠,仍然把小手递到我手里,蹦着跳着,左胳膊还是小鸟翅膀一样上下扇动着,哽咽着却一字不漏地说完“再见……拜拜……巴尼哈……那就这。”

旦旦学骑小三轮车几乎无师自通,哪怕是车子可以擦轴而过的狭窄过道,他都可以骑过去。旦旦对我说,爷爷我到北京去了。说罢便踩动车轮钻进另一间房子去了。不一会儿,旦旦又转回来:爷爷我到上海去了。说罢又钻入第三间屋子。我的三室住房加上厨房,不时变幻着中国十几个城市的名字,大都是我或家人出差去过的城市。因为去某个城市的时间和回来之后的一段日子,家人总是说那些城市的见闻和观感,旦旦便在谁也不留意他的时候记住了这些城市的名字,而且被他骑车一日几次地往返了。

旦旦睡觉了,家里便恢复了安静。他的一双小鞋却丢在我的房间的床边。我总是在看见那一双小鞋时忍不住怦动。我说不清什么原因,似乎也没有什么关于鞋的往事的参照或触发,反正看见那双脱下的小鞋时心里就怦然一动,甚至比看见他穿着鞋跑来跑去更加富于诱惑。

回到家里,迎上前来打招呼的总是旦旦。这时候,无论什么不顺心的事和烦恼的事甚至令人窝火的事,全都在旦旦的无序的话语里化解了,说宠辱皆忘说心静如水似乎都不大确切,只是觉得自己就是一个爷爷了。

秋收过后,我带着旦旦回到老家乡村。今年夏天雨水好,秋粮得到了近来少有的好收成,村巷里的椿树槐树皂荚树树杈上,架着一串串剥光了皮壳的玉米棒子,橙黄鲜亮的,这虽然是我自小就看惯了的家乡的最亮丽最惹眼的风景,依然抑制不住对于丰收果实的那种诗意的感受。旦旦也激动起来,扬起两条小胳膊,睁大惊异的眼睛欢呼起来:啊呀!这么多的香蕉呀……

旦旦的惊人之举引来哄然大笑。他奶奶他妈妈和周围的乡亲都笑了。我笑过之后,便不由得感慨。这孩子生在城里,长在城里,两岁半了,第一次看见玉米棒子,把形状类似的香蕉就联想起来混淆一起了。我的三个儿女,包括旦旦的妈妈,都是生长在这祖传的乡间老屋里,她们生在“文革”的非常时期,也是我的生活最困窘的时期,香蕉无异于天国的神果,她们正好可能把香蕉当作玉米棒子。香蕉在现时的乡村,已经不是什么稀奇的水果,乡村小镇和马路边的小店散摊,都摆着一堆堆零售的香蕉,肯定不会有农村孩子再把它当作玉米棒子的笑话发生了。无论大人们怎样开心地调笑,旦旦却早跑到树下,仰起脸盯着树杈上的玉米棒子,跳着叫着要摘下“香蕉”来。

两岁半的旦旦,大约正处于人生的混沌状态,什么都要问,却什么也懂不了;什么都感觉新鲜,过眼之后便兴味索然;什么人的什么话都可以不听,一味固执于自己当时的兴趣;什么行动和动作都想去模仿,结果是毫不在意地又丢弃了。我可以看到一个人成长过程中两岁半这个年龄区段里的全部可爱,混沌的可爱。不必做任何意义上的猜想和推测,两岁半的混沌形态容不得意义,因为它本身属于无意义的自然形态。

这个年龄区段的混沌可能很短暂。因为在两岁的时候,旦旦还不是这样的形态。半岁的变化有点急骤,两岁时说不出的混话和做不出的行动动作,到两岁半时就都发生了。那么我就猜想,再过半岁呢?到了三岁时,该是从混沌状态走出来而踏入半混沌半清明的状态了吗?他在蜕却一半混沌的同时,还能保持那一份憨态的可爱吗?

猜测那混沌状态的可能消失,依恋着那混沌状态的全部可爱,我便打算笔记下来。我的记性已经很差,无疑是老年的生理特征的显现。想到生命的衰落生命的勃兴从来都是这样的首尾接续着,我便泰然而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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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周围有没有两三岁的孩子,观察过他们吗?这篇写一个两岁半孩子的文章,是抓住孩子的什么特点写的?试与《我们家的男子汉》作比较阅读。

积累词语

捧腹  荒诞  荒谬  释然  恍然  怦然  破译

困窘  猝不及防  将错就错  无师自通  兴味索然

宠辱皆忘  心静如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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